保證說明
凡購買本公司生產製造(或出售)之山葉機車,於領牌後即享二年不限里程一般保證服務。自2020年1月1日(含)起生效(依據行車執照登載領牌日為基準)
為使您的愛車能經常保持在最佳狀況下騎乘,且受到完善的保證服務,貼心提醒您:
- 請使用正廠零件。
- 請依照保養手冊指定保養里程數或時間進行定期保養。
- 請使用公司推薦相當等級之無鉛汽油。
- 請使用公司推薦之YAMALUBE潤滑油品。
- 請在YAMAHA通路進行定期保養(參照保養手冊所列經專銷商),以保留完整之車輛維修履歷。
相關說明及未盡事宜之補充,以購買的山葉機車保養手冊所記載之保證書內容為準。
本公司依以下保證聲明事項提供車輛保證 :
凡購買本公司生產製造(或出售)之山葉機車者,如有瑕疵情況發生,則本公司根據保證書,作下列事項之保證。
1. 保證範圍:
- 保證修理:
在保證期間內所進行的相關修理,稱為保證修理。
以正廠零件裝配而成的山葉機車,材質上或製造上發生車況不良時,予以保證之零件免費修理。經本公司認定,必要時得更換新零件,其所更換之原零件,全數歸本公司所有。
- 保證期間:
① 保證服務自領牌日起提供二年以內不限里程保證。
② 特別保證:依據不同機型而決定,詳情請參閱隨車附贈保養手冊。
- 保證對象:以台灣山葉機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製造(或出售)之山葉機車為限。
2. 廢氣排放系統保證:
依據不同機型而定,詳情請參閱隨車附贈之使用說明書及保養手冊,給予廢氣排放控制系統功能保證。
3. 保證修理之受理:
受理保證修理時,請將機車之行車執照、保證書及相關保養紀錄拿到原經銷商洽辦,如提不出相關資料,恐難受理。
4. 不予保證事項:以下所列情況不符合規定不予保證:
- 下列情況所產生之費用不予保證:
①塗裝面、電鍍面之自然褪色、消耗品之劣化等。
②非品質上的因素,正常機械操作所產生之輕微聲音及振動現象。
- 以下所列情況不予保證:
①使用非正廠零件所造成的車輛機件損壞。
②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。
③煤煙、藥品、動物排泄物、鹽份等天然或人為之化學變化因素。
④比賽、技術表演等過度激烈使用,以及用於一般不適於車輛行駛的特殊場所或狀態。
⑤未符合政府法規或未經本公司所承認之改裝、改造及附加配備等等。
⑥使用非本公司推薦相當等級之無鉛汽油,或非使用說明書所載明YAMALUBE或相當等級之車用潤滑油品。
⑦使用仿冒零件、仿冒油或再製油等所造成之損壞。
⑧保管不佳、保養錯誤或人為因素所造成之損壞。
- 下列情況所產生之費用不予保證(免除):
①消耗品類之更替及工資費用(例如:燈泡類、橡膠類、鋼索類、螺絲類、活塞環、火星塞、墊片類、煞車片、煞車塊、V 型皮帶、驅動鍊條、離合器片、滾珠、蓄電池【電瓶】、備用電池等)。
②油脂類、燃料、蓄電池液( 電瓶液)、冷卻水、煞車油等交換或補充費用。
③檢查、清洗、保養等費用。
④因修車所造成之各種費用及損失補償(例如:電話費、租車費、運費、休業金等)。
⑤在本公司指定店以外之修車費用。
5. 凡顧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請求保證:
- 未遵照政府規定或公司使用說明書規定之車輛正確使用方法(例如:違規載物、載人)。
- 未遵照下列檢查保養之規定:
① 騎乘前的檢查。
② 未依保養手冊所指定的保養里程數或時間進行定期保養。
- 查無定期保養記錄。
- 紙本的保養記錄無維修店簽章或擅自塗改保養記錄。
6. 保證的生效:
領牌後,自經銷商交車給購買人,並在車輛受領書內記入必要事項及簽章後,保證即行生效 。
7. 保證的繼受:
收購尚在保證期間的機車時,過戶後立即將保養手冊( 含車輛受領書、保證書、定期保養與排氣定檢登記表) 及機車帶到經銷商,作必要的檢查保養( 須另收費),記入必要事項及簽章後,可再繼續生效( 否則失效)。後手之保證期間合併前手計算,以不超過第1 條保證範圍第(2) 項之保證期間為原則。
8. 保證的適用:
此項保證只適用在台灣地區所使用的山葉機車,因此攜出台灣地區( 含澎湖、金門及馬祖)以外時,保證即告終止。
9. 保證的減縮:
使用人發現瑕疵後應即送修,若因遲不送修而因此擴大之損害,不在保證範圍。
10. 保證的實施:
本保證修理的實施由經銷商負責之。本公司亦得視情形,指定送修廠商。
- 保證範圍如遇有重大變更時,以本公司正式公告為準,不個別告知。
- 本公司對所生產各機種車輛( 含特仕車),所使用的零件、部品與配件,會依實際生產與供應情況進行調整,不作永久供應之擔保。
- 初次免費點檢:
初次點檢內容,請參考保養手冊一般定期保養/ 潤滑表,唯油品等消耗品須另收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