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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您完善的保證服務

原廠保證

凡購買本公司生產製造(或出售)之山葉機車,於領牌後即享二年不限里程一般保證服務。自2020年1月1日(含)起生效(依據行車執照登載領牌日為基準)

為使您的愛車能經常保持在最佳狀況下騎乘,且受到完善的保證服務,貼心提醒您:

推薦使用
  • YAMALUBE 正廠油品
  • 純正部品
  • 車用潤滑油
推薦使用
  • 相當等級之無鉛汽油
定期保養
  • 請依照 保養手冊 指定之保養里程數或時間進行定期保養
完整的維修履歷
  • 請在YAMAHA通路 進行定期保養,以保留完整之車輛維修履歷

  • 相關說明及未盡事宜之補充,以購買的山葉機車保養手冊所記載之保證書內容為準。
  • 保證範圍如遇有重大變更時,以本公司正式公告為準,不個別告知。
  • 本公司對所生產各機種車輛 (含特仕車),所使用的零件、部品與配件,會依實際生產與供應情況進行調整,不作永久供應之擔保。

  • 燃油車
  • 電動車

本公司依以下保證聲明事項提供車輛保證 :

凡購買本公司生產製造 (或出售) 之山葉機車者,如有瑕疵情況發生,則本公司根據保證書,作下列事項之保證。

1. 保證範圍:

  • 保證修理:
    在保證期間內所進行的相關修理,稱為保證修理。
    以正廠零件裝配而成的山葉機車,材質上或製造上發生車況不良時,予以保證之零件免費修理。經本公司認定,必要時得更換新零件,其所更換之原零件,全數歸本公司所有。
  • 保證期間:
    ① 保證服務自領牌日起提供二年以內不限里程保證。
    ② 特別保證:依據不同機型而決定,詳情請參閱隨車附贈保養手冊。
  • 保證對象:
    以台灣山葉機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製造(或出售)之山葉機車為限。

2. 廢氣排放系統保證:

依據不同機型而定,詳情請參閱隨車附贈之使用說明書及保養手冊,給予廢氣排放控制系統功能保證。

3. 保證修理之受理:

  • 請依機種型式至以下地點實施保證修理。
    ① 普通重型機車:請至經銷服務據點。
    ② 大型重型機車:請至YMS 重機旗艦店。
  • 請出具機車之行車執照,以及相關定期保養紀錄。
  • 依本公司保證辦法的實施要求,相關定期保養紀錄,需具有機車店家之簽章,以維護產品保證申請權益 ( 若已在 YAMAHA 維修履歷電子系統,建立完成車主基本資料,即具備保證申請權益 )。

4. 不予保證事項:

以下所列情況不符合規定不予保證:

  • 下列情況所產生之費用不予保證:
    ①塗裝面、電鍍面之自然褪色、消耗品之劣化等。
    ②非品質上的因素,正常機械操作所產生之輕微聲音及振動現象。
  • 以下所列情況不予保證:
    ① 時間的經過而發生自然變化,或因通常使用過後造成損耗以致車況不佳 (例如:塗裝面/電鍍面之自然褪色,消耗品之劣化,或太陽光線經物體反射,聚光在產品表面之局部,而導致局部變形 / 劣化 / 脆化等) 。
    ② 非品質上的因素,正常機械操作所產生之輕微聲音及振動現象。
    ③ 使用非正廠零件、仿冒油或再製油所造成的車輛機件損壞。
    ④ 使用非本公司推薦相當等級之無鉛汽油,或非使用說明書所載明 YAMALUBE 或相同規格之車用潤滑油品。
    ⑤ 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。
    ⑥ 煤煙、藥品、動物排泄物、鹽份等,天然或人為之化學變化因素。
    ⑦ 比賽、技術表演等過度激烈使用,以及用於一般不適於車輛行駛的特殊場所或狀態。
    ⑧ 未符合政府法規或未經本公司所承認之改裝、改造及附加配備等。
    ⑨ 保管不佳、保養錯誤或人為因素所造成之損壞。
  • 下列情況所產生之費用不予保證(免除):
    ① 消耗品類之更替及工資費用 ( 例如:燈泡類、橡膠類、鋼索類、螺絲類、活塞環、火星塞、墊片類、煞車片、煞車碟盤、煞車塊、V 型皮帶、離合器片、驅動鏈條及前後鏈輪、滾珠、智慧鑰匙的電池、蓄電池【電瓶】等)。
    ② 油脂類、燃料、蓄電池液 (電瓶液)、冷卻水、煞車油等交換或補充費用。
    ③ 檢查、清洗、保養等費用。
    ④ 因修車所造成之各種費用及損失補償 (例如:交通費、 購車分期付款費、機車託運費、休業金等)
    ⑤ 在本公司指定店以外之修車費用

5. 凡顧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請求保證:

  • 未遵照政府規定或公司使用說明書規定之車輛正確使用方法(例如:違規載物、載人等)。
  • 未遵照下列檢查保養之規定:
    ① 騎乘前的檢查。
    ② 未依保養手冊所指定的保養里程數或時間進行定期保養。
  • 查無定期保養記錄。
  • 紙本的保養記錄無維修店簽章或擅自塗改保養紀錄。

6. 保證的生效:

自經銷服務據點或 YMS 重機旗艦店 (依機種型式),完成
(1) 購車領牌登記作業
(2) 交車點檢 (紙本或數位化),
在 YAMAHA 維修履歷電子系統,建立完成車主基本資料,保證即行生效。

7. 中古車的保證:

  • 所購買之機車,請依機種別至以下地點實施必要的檢查保養 (需另收費),並請出具機車之行車執照。
    ① 普通重型機車:請至經銷服務據點。
    ② 大型重型機車:請至 YMS 重機旗艦店。
  • 依本公司保證辦法的實施要求,相關定期保養紀錄,需具有機車店家之簽章,以維護產品保證申請權益 ( 若已在 YAMAHA 維修履歷電子系統,建立完成車主基本資料,即具備產品保證申請權益 )。
  • 過戶後,保證期間之計算,為自該車輛初次領牌日起提供二年以內不限里程保證。

8. 保證的適用:

此項保證只適用在台灣地區所使用的山葉機車,因此攜出台灣地區 ( 含澎湖、金門及馬祖)以外時,保證即告終止。

9. 保證的減縮:

使用人發現瑕疵後應即送修,若因遲不送修而因此擴大瑕疵的範圍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
10. 保證的實施:

本保證修理的實施由經銷商負責之。本公司亦得視情形,指定送修廠商。

  • 本保證修理的實施依機種型式而不同。
    ① 普通重型機車:請至經銷服務據點。
    ② 大型重型機車:請至 YMS 重機旗艦店。
  • 本公司亦得視情形,指定送修廠商。

*普通重型機車係指 250c.c. (含) 以下之機種
*大型重型機車係指 251c.c. 以上之機種

本公司依以下保證聲明事項提供車輛保證 :

凡購買本公司生產製造 (或出售) 之山葉電動機車者,如有瑕疵情況發生,則本公司根據保證書,作下列事項之保證。

1. 保證範圍:

  • 保證修理:
    在保證期間內所進行的相關修理,稱為保證修理。 以正廠零件裝配而成的山葉電動機車,材質上或製造上發生車況不良時,予以保證之零件免費修理。經本公司認定,必要時得更換新零件,其所更換之原零件,全數歸本公司所有。
  • 保證期間:
    保證服務自該車輛初次領牌日起提供二年以內不限里程保證 (驅動電池除外)。
  • 保證對象:
    以台灣山葉機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製造 (或出售) 之山葉電動機車為限。

2. 保證修理之受理:

  • 請至電動車專門店,實施保證修理。
  • 請出具電動機車之行車執照,以及相關定期保養紀錄。
  • 依本公司保證辦法的實施要求,相關定期保養紀錄,需具有電動車專門店之簽章,以維護產品保證申請權益。
    (若已在 YAMAHA 維修履歷電子系統,建立完成車主基本資料,即具備保證申請權益)。

3. 不予保證事項:

以下所列情況不符合規定不予保證:

  • 以下所列情況不符合規定不予保證:
    ① 時間的經過而發生自然變化,或因通常使用過後造成損耗以致車況不佳 (例如:塗裝面/電鍍面之自然褪色,消耗品之劣化,或太陽光線經物體反射,聚光在產品表面之局部,而導致局部變形 / 劣化 / 脆化等) 。
    ② 非品質上的因素,正常機械操作所產生之輕微聲音及振動現象。
    ③ 使用非正廠零件、仿冒油或再製油所造成的車輛機件損壞。
    ④ 由於電池自然劣化,所引起的車輛機件損壞,導致使用壽命的縮短。
    ⑤ 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。
    ⑥ 煤煙、藥品、動物排泄物、鹽份等,天然或人為之化學變化因素。
    ⑦ 比賽、技術表演等過度激烈使用,以及用於一般不適於車輛行駛的特殊場所或狀態。
    ⑧ 未符合政府法規或未經本公司所承認之改裝、改造及附加配備等。
    ⑨ 保管不佳、保養錯誤或人為因素所造成之損壞。
  • 下列情況所產生之費用不予保證:
    ① 消耗品類之更替及工資費用 ( 例如:燈泡類、橡膠類、鋼索類、螺絲類、墊片類、煞車片、煞車碟盤、煞車塊、V 型皮帶、驅動鏈條及前後鏈輪、備用電池等 )。
    ② 油脂類、冷卻水等交換或補充費用。
    ③ 檢查、清洗、保養等費用。
    ④ 因修車所造成之各種費用及損失補償 ( 例如:電池月租費、 交通費、 購車分期付款費、機車託運費、休業金等 )。
    ⑤ 在本公司指定店以外之修車費用。

4. 凡顧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請求保證:

  • 未遵照政府規定或公司使用說明書規定之車輛正確使用方法 ( 例如:違規載物、載人等 )。
  • 未遵照下列檢查保養之規定:
    ① 騎乘前的檢查。
    ② 未依保養手冊所指定的保養里程數或時間進行定期保養。
  • 查無定期保養記錄。
  • 紙本的保養記錄無維修店簽章或擅自塗改保養記錄。

5. 保證的生效:

自電動車專門店,完成 (1) 購車領牌登記作業 (2) 交車點檢 (紙本或數位化),在 YAMAHA 維修履歷電子系統,建立完成車主基本資料,保證即行生效。

6. 中古車的保證:

  • 所購買之電動機車,請至電動車專門店,實施必要的檢查保養 (需另收費),並請出具電動機車之行車執照。依本公司保證辦法的實施要求,相關定期保養紀錄,需具有電動車專門店之簽章,以維護產品保證申請權益
    (若已在 YAMAHA 維修履歷電子系統,建立完成車主基本資料,即具備產品保證申請權益)。
  • 過戶後,保證期間之計算,為自該車輛初次領牌日起提供二年以內不限里程保證。

7. 保證的適用:

此項保證只適用在台灣地區所使用的山葉電動機車,因此攜出台灣地區 ( 含澎湖、金門及馬祖)以外時,保證即告終止。

8. 保證的減縮:

使用人發現瑕疵後應即送修,若因遲不送修而因此擴大瑕疵的範圍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
9. 保證的實施:

本保證修理的實施由電動車專門店負責之。本公司亦得視情形,指定送修廠商。